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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联社记者了解,《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信息共享的协议(征求意见稿)》已经开始征求各省份医保部门的意见。该协议旨在在“十四五”期间逐步建立流程规范、制度完善、技术先进的信息共享机制,有效整合分析医保数据,促进基本医保与保险业、银行业的紧密合作,推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分析师指出,如果医保数据共享放开,将提升产品开发和精算定价的精细化水平,为保险产品持续改进升级提供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便利地获取高质量的理赔数据,有效降低由于数据差异导致的数据治理和加工成本,简化投保和理赔流程,降低调查成本,提高理赔效率,实现商业医疗保险的即时结算。

根据征求意见稿,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共同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计划在“十四五”期间,逐步建立流程规范、制度完善、技术先进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分析医保数据,支持基本医保与保险业、银行业的紧密合作,实现合作共赢,满足不同人群的健康保障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具体合作形式包括通过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性业务领域的信息共享,支持医保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加强业务监测分析;通过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在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等目录以及定点医药机构和医护人员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实现有效衔接;通过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历史数据汇总分析的信息共享,满足人群个性化健康保障需求;通过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在定点医药机构支付结算情况的信息共享,提供快速理赔结算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东吴非银表示,医保数据共享放开将提升商业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和精算定价方面的能力,加强风险管控,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性。此外,医保数据共享还有助于加强商业保险公司在医保体系中的风险管理,提供便利的风控技术,提升客户医疗专业支持,加强全过程风险管理。

《征求意见稿》显示,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将负责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的运行管理,并与医保局指定或授权的机构共同协商,依法依规开展合作,建设和运维所需的信息系统,完善工作流程、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

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持续推进,医保数据共享放开将打破医疗信息“信息孤岛”,为保险业发展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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